
首先
人格权分为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民法典对于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其次则是具体人格权,对于具体人格权里的身体权作了内容的扩大,不再只包括身体的完整,也包括行动自由,也就是说如果类似超市对于怀疑偷其物品的消费者进行搜身等行为,这种情形下其实搜身的前提一般都意味着已经控制了对方的人身自由,则属于侵犯身体权的情况。
其次
另一个较大变化则是民法典规定侵犯肖像权的要件不再要求营利,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营利,在没有经过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则属于侵犯肖像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对肖像权的侵权形态作出了具体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 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那么是不是任何不经过肖像权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都会构成侵犯肖像权侵权呢?比如与朋友聚会拍的聚会合照,未经其他人同意公开发到朋友圈,属于侵犯肖像权吗?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去把握关于肖像权的另一个考点: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也就是说合理实施法律规定情形下行为的,比如为了个人学习或者欣赏而使用他人肖像则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也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情况。这样的规定则是在解决保护肖像权人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一般普通公众的正常使用情形。回到刚才提到的问题,类似于聚会朋友合照未经朋友同意发到朋友圈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是如果是比较私密比较隐私的照片未经同意发出则可能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所以对于肖像权的侵权和合理使用需要准确把握。考研实用工具推荐
1、2022考研院校专业匹配查询系统
2、近4年全国各在招院校专业复试分数线查询
3、历年调剂信息查询
4、历年各院校专业目录查询
5、历年各院校报录比查询
6、历年各院校参考书目录查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