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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5 11:07:30 来源:福建中医药大学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试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
四、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再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各专业报考条件,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或录取。
五、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100分)
12月27日上午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医学学术学位专业、护理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药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中药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医学技术(学术学位)各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具体科目名称及考试范围请查询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务必按我校2021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将对考生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工作进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安排,具体要求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需主动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调剂
调剂具体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九、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时需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在复试阶段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批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入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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