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考生须于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带来损失。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 时间/科目 |
2025年12月20日 |
2025年12月21日 |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 14:00-17:00 |
外国语 |
业务课二 |
①考试科目一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试科目二为外国语(100分),均为全国统考,参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②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300分),可选的范围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护理综合、中药学术综合、药学学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药学综合。应用心理专业第三门考试科目为心理学专业综合。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代码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代码306)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参见国家考试大纲。
其余科目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护理综合(代码308):考试科目含护理学基础92分、内科护理学116分、外科护理学92分;
中药学术综合(代码701):考试科目含中药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药学学术综合(代码702):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50):考试科目含中药学50分、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
药学综合(代码349):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60分、药剂学75分、药物分析学60分、药理学75分、药事法规30分;
心理学专业综合(代码347):考生科目含普通心理学(100分)、社会心理学(70分)、发展心理学(70分)、人格心理学(60分)
③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为四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150分),第四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150分),均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业务课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码707);
业务课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代码801)。
(二)复试部分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发布。
六、体检
按照学校要求,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 基础医学院、002第一临床医学院、003第二临床医学院、004药学院、005人文与管理学院、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07佳木斯学院、008医学信息工程学院、009国际教育学院。
八、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9000元/年,学制3年。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的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优秀研究生。
3.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我校现有条件安排。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和不符合住宿条件的考生暂不提供住宿。
4.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7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录取期间,如有违反本简章规定或受纪律处分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6.我校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辅导班。
7.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联系电话:0451-82197018;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邮编:150040;
九、本简章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原标题:2026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文章来源:https://yjsy.hljucm.net/info/1114/28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