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查询拟录取名单
第一部分 招生计划
第二部分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 列条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 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三部分 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三年,全脱产学习方式,原则上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
第四部分 招生学科专业
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实际需求,拟对以下学科专业进行招生, 详见相关附件。
( 一)学术型:130100 艺术学
( 二)专业型: 135200 音乐、 135300 舞蹈、 135400 戏剧 与影视
第五部分 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 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 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9:00—22:00。
( 二 )报考点的选择,请考生参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和我校官网公布的公告。
( 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 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 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 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 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须牢记本人的网上报名号 和密码。
( 四)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 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 生可通过 “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 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 五)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 料。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 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 八)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须在复 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限士兵) 进行复核。
(九)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 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 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 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 三)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 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四)天津音乐学院考点(报考点代码: 1237 )网上确认 时间及具体安排,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进行,请密切关注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发布的相 关公告,预计 2025 年 10 月下旬左右公布。
第六部分 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 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 准予考试。我校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若发现有考生 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我校将在复试时对 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网上学历( 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 应的认证报告。
第八部分 考试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 一)初试:
1. 初试 时 间 : 2025 年 12 月 20 日 至 21 日( 每 日 上 午
8:30—11:30,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 月 20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 月 20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1 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 小时;具体考试科 目和要求见相关附件。
(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预计 2026 年 3 月至 4 月进行,具体 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3. 复试考试科目见相关附件。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 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 复试的考生、跨专业(非音乐类报考音乐类、非舞蹈类报考舞 蹈类、非戏剧类报考戏剧类)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 力身份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 作。
二、考试注意事项
( 一)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 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学校不负责安排伴奏人员);
( 二)复试时,考生应考试要求携带的本人创作作品、论 文等相关材料不得显示本人信息;
( 三)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九部分 录取
一、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当年实际 下达的招生计划,天津音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 以及 考生初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 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四、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 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 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 取消入学资格。
六、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 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 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校校医室 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 入学资格。
七、考生录取进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考生须 接受导师调整方案,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部分 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标准
(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8000 元/学年;
(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20000 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原标题:天津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tjcm.edu.cn/info/1655/189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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