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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坐落在经济发达、文教昌盛、交通便捷、美丽富饶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GDP 万亿之城” 常州,地处江苏省南部、长三角腹地,与上海、南京两大都市等距相望。 学校创建于 1978 年,2000 年开始本科办学,2024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秉承“伴城而立,融城而兴”办学理念,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策应常州“国 际化智造名城”和“新能源之都”建设需要,明确“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形成“产 教深度融合,校城一体发展”办学特色,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地方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近 1500 亩,建筑面积 60 万平方米;在职教职工 1438 人,其中专任教师 1133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664 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 544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200 余人; 拥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 名师”、省“333工程”培养人选和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近 200 人次,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优秀教学团队 8 个。现有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 4 个,工程学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 我校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 平台 30 余个;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近 100 项,纵横向到账经费近 7 亿元。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类别为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和能源动力(0858),具体招生信息 详见《常州工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学制:3 年
3.招生人数: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13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 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规定, 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 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 效。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 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 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 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 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1.网上报名要求
( 1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网上报名时 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 2 )报 名 流 程 : 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信 息 网 ” (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要求
( 1 )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 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流程: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 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 1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 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 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 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 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 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 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并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 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 主动了解网 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 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 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以《常州工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 他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单位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五、复试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 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 以及 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2.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 弃录取资格。
3.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 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 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 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 不予复试。
5.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 题等措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
6.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在招生 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7.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综合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综合素质)、心理素质测试等。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 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将按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七、录取
1.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 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在常州工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 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 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 取消 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 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 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 划管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备案标准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收费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 学贷款和专项奖学金组成。
| 奖项 | 奖励额度 | 年级 | 备注 |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元/生/年 | — | 按国家和 学校相关文件 执行 | |
| 国家助学金 | 6000 元/生/年 | — |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000 元/生/年 | 一年级 |
20% |
| 二等 | 8000 元/生/年 | 80% | ||
| 一等 | 10000 元/生/年 | 二、三年级 |
20% | |
| 二等 | 8000 元/生/年 | 30% | ||
| 三等 | 6000 元/生/年 | 50% | ||
1.学校提供 “三助一辅” 岗位;
2.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具体评定细则详见学校相关管理文件。
九、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1.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在辽河路校区。该校区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高铁新城核心地带, 沪蓉高 速公路薛家道口、高铁北站、汽车北站、地铁 1 号线新桥站等都近在咫尺,距离常州国际机场 不到 20 分钟车程。学校环境优美,住宿条件优越,浓厚学术氛围与丰富校园文化,营造全方 位的学习生活保障。
2.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 习年限(学制)为准。
十、其他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 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czu.cn )发布。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常州工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人:陆老师 /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9-88510182 / 88510184
2.校内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 |
| 机械工程学院 | 何老师 | 0519-88510313 | 085501 机械工程 |
| 汽车工程学院 | 曹老师 | 0519-88510332 | 085502 车辆工程 |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鞠老师 | 0519-88510343 |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085801 电气工程 |
| 光电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519-88510353 |
085808 储能技术 01 储能与智慧能源系统 02 新型光电器件与技术 |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徐老师 | 0519-88510364 | 085410 人工智能 |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李老师 |
0519-88510413 |
085808 储能技术 03 能源材料与技术 04 储能与电池技术 |
3.学校网址:https://www.czu.cn/;常州工学院微信公众号:常州工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https://yjsc.czu.cn/;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常州工学院研究生处;微信小程序:常州工学院研 究生招生。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常州工学院!
原标题:常州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jsc.czu.cn/2025/0928/c8748a16290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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