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上海海事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相关要求,现对存在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的考生做如下提醒(考生数据为截至2024年10月22日08:30的2025年报名数据)。同时,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向网报信息需要核准或修改的考生发送了短信、微信以及站内信提醒。请相关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受网报信息的限制,可能仍有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未在名单中列出,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不符合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254)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1、法律(法学)不接收非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根据《上海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请有关考生核准考生信息或根据相关要求修改报考信息,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部分报考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https://zqadmin.shmtu.edu.cn/_s101/gjzc/list.psp,请有关考生核准考生信息或根据相关要求修改报考信息,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3、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无法取得本科学历证书,不允许参加考试。根据《上海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9月1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请有关考生核准考生信息或根据相关要求及时修改报考信息。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12-定向就业”。
二、不符合报考点(考点代码:3131)接收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点选择不合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请注意:
非沪户籍往届上海考生须提供2024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随申办APP中搜索“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后查询下载相应图片,或至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最近3个月的上海市社保缴费成功记录(7-9月或8-10月)。缴费状态:已缴费,10月份视同缴费亦可,补缴无效。
点击查看报名不合格名单
原标题:上海海事大学关于2025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及选择3131上海海事大学考点考生的重要提醒
文章来源:https://yz.shmtu.edu.cn/2024/1022/c8927a239662/page.htm
考研实用工具推荐1、考研院校专业匹配查询系统
2、近5年全国各在招院校专业复试分数线查询
3、历年调剂信息查询
4、历年各院校专业目录查询
5、历年各院校报录比查询
6、历年各院校参考书目录查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