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25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收1760余名
发布日期:2024-10-12 14:19:14 来源:青海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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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试
1.在教育部公布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 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3 日。考试时间超 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3 日进行。
3.初试地点: 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4.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不使用无记忆功能计算器,考生 作答不受影响。
五、复试
1.复试时间:2025 年 3 月中旬至 4 月下旬,初试分数线 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公布,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要求的考生按 不低于 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专业课测试、英语听 力测试、 口语测试和面试的考核。
2.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 行关注。
3.复试地点:青海大学相关学院,详细信息由我校各招 生学院在复试前确定并对外公布信息。
六、调剂
(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 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 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 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有关其他调剂政策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 二)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调剂系统 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有关复试、调剂具体要求请关 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 息。
七、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 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 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 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 入学资格,最长期限为 2 年。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 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 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 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 报。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 取资格无效。
八、毕业与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 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 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 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 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毕业离校时仍未 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 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 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 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书, 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 并予以推荐,省毕业调配部门负责派遣毕业生到接收单位就 业。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 s.qhu.edu.cn/) 了解《青海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青海大学国家奖
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 生 “ 三助”奖学金管理办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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