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目录模块(https://yz.chsi.com.cn/zsml/queryAction.do)公布各专业(研究方向)统考拟招生人数。各专业统考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情况调整。
2、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见相关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5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制及招生专业
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网址: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5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详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具体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民专项)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含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上述专业考生在职证明提交方式见相关招生章程规定)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将经本人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iangwenzhuang@dlut.edu.cn。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24年10月24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
(1)《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11870.htm
(2)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届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联系邮箱:miaoqing@dlut.edu.cn
jiangwenzhuang@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2024年9月
原标题: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gs.dlut.edu.cn/info/1172/152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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