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
我中心按招生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取硕士考生,不能被录取。定向生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生,不能硕博连读转博。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
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 10 个工作日不
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培养方式
我中心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
培养标准。户籍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规定管理。第一学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硕士学位课,第二学年开始在北京中心和 2 个地区中心跟随指导老师从事课题研究和论文
写作。
九、基本学制
国科大实行弹性学制。我中心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4 年。
十、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2 年度硕士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
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8000 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
体系。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
准同上。
同时,中国科学院大学实行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生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可
享受和参评的奖助学金设置主要包括六个类别,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
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
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我中心设有馆长奖学金、李炳穆奖学
金、顾敏奖、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十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中心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
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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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十二、直博生
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一般为 5 年或 6 年。所有接收的直博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
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等报考接收手续。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五、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中
心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中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
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我中心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国科大新政
策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网站 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或直
接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2626389 或 (010)82626611-6719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四环西路 33 号 邮政编码:100190
E mail:ZSB@mail.las.ac.cn 网 址:www.l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