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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9 11:24:49 来源:东南大学
(十三)部分学院招生专业的报考有一定专业背景要求,请注意查看《2021年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二、报名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选择在东南大学报考点(3202)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报考点公告的要求执行;选择在外地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初试
1.考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1.我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初试成绩满足报考学院专业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另行通知,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其他相关加分和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6.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其他说明
1.我校2021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拟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拟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等因素而产生变动(增加或减少)。我校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可参见研招办主页“历史数据”。
2.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网站公告。
3.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参加奖助学金评定,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4.我校对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其他招生政策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792583
电子邮件:seuyzb@pubseu.edu.cn
邮政编码:210096
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二楼203室
原标题:东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zb.seu.edu.cn/2020/0909/c6676a34498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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