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09-17 10:43:15 来源:四川中公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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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试科目。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国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国统考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职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职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拟安排在2020年3月底或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录取栏目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职业笔试、综合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5.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职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及旅游管理硕士(代码1254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好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好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职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好项加分。
9.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将在复试的同时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或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根据需要,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一)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日制和非日制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好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一)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均为8000元/年。
(2)职业学位硕士:会计硕士学费20000元/年,艺术硕士学费12000元/年,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学费均为100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硕士学费为8000元/年。
2.奖助学金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报考我校的“双一流好校”(含一流学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普通类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一等奖学金规定的比例)。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5)学业成果奖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职业实践成果和学科竞赛成果按项分别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奖励。
(6)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7)设立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省级创新工程理工科类资助经费1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8000元/项。
(8)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提供相应助学金,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5000元。
(二)非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职业学费15000元/年,教育硕士职业学费均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不享受奖助学金评定。
十、住宿安排和就业
我校录取的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准。非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与录取栏目上发布。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403083,传真:0516-83500192;办公地点:泉山校区2号楼204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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