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职业目录
发布日期:2019-09-17 09:50:48 来源:四川中公考研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1.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职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职业基础综合、心理学职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职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职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三、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职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职业且选考736职业基础的考生,“艺术”职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职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好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好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好等学校招生考试、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好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好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六、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职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职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职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好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好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与调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好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熊昊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