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教育部规定:
招生单位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0年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五)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点将对考试程进行录像,考后将由上级考试管理部门组织回放,并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追述。
八、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与调剂工作,预计从2020年3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上通知。
(三)因工程类职业学位类别调整,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电子信息(代码085400)、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00)、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00)均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与录取,不再进行调整。因职业方向考试内容相差较大,建筑与设计学院的艺术(代码135100)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与录取,不再进行调整。
(四)为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增加生源质量,2020年我校设立“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在部分学科(类别)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调剂,根据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足专项计划,则该计划用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具体接收学院和拟接收调剂人数详见招生职业目录。详细调剂要求将在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
九、学制与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我校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的2020级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职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
十、奖助学金
学校为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提供多元的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
(一) 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按照硕士生一定的生均标准,依据各学院学制内档案在校的研究生规模,将学业奖学金的经费额度划拨至各学院。
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经费额度(含学校拨款、自筹、校友捐赠等),结合发展目标与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自行确定规定学制内的评奖次数,并可以作动态调整。其评选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参考标准

(二)研究生助学金设置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无固定收入的日制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
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

2. 硕士生“三助”助学金
“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教”、“助管”的岗位酬金,由学校出资;“助研”的岗位酬金,由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行安排。
“助教”岗位酬金不超过500元/月,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个学时;“助管”岗位酬金不超过450元/月,原则上每月工作量为30-36小时。
“三助”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