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07-12 15:19:13 来源:四川中公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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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9-10月。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研招网”报考须知。
2.现场确认
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3.武汉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以及我校报考外校的应届考生,报考点选择我校。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
2. 复试:复试时间为2020年3-4月,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 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得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短不得少于两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好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好职好专学费和好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3〕109号)文件精神,我校会计硕士(MPAcc)学费标准为:日制1.5万元/年、非日制3万元/年,其他职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1740元/人•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六)其它事项
1. 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 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
监督电话:(027)84225801
电子邮箱:jw5804@jh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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