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的预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9 17:21:31 来源:浙江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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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审与复试
各学院要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情况,制订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申请材料初审后,各学院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告知复试时间和要求,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复试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的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各学院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报考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申请人须按报考学院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每位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复试成绩过程及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待录取与公示
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将同意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其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的最后录取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2023年3月初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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