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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4 11:07:5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申请学生需向学院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s://yz.scnu.edu.cn/a/20101013/72.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石牌校区内)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学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学院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六)学院在10月25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七)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 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 学业奖学金:
(1) 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推免生可获得一等奖);
(2)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按二、三学年学业成绩评比):
一等 10000元,获奖比例20%;
二等 8000元,获奖比例30%;
三等 6000元,获奖比例50%。
3.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 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 国家助学贷款。
7. 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8. 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学院网站查阅。
(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的奖助学金规章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 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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