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往的结构主义认为,人脑是天生白板一块,语言习得全靠后期模仿,也就是“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理论。这种结构主义研究方法最大的成果在于描写一种未知的语言时强大的描写总结能力,至今仍是语言田野调查的重要研究思路。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种语言学的研究思路的确可以描写语言现象,但是对于解释语言现象则略显不足。
乔姆斯基的理论则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解释语言现象的新思路。不同于“白板说”,乔姆斯基认为儿童天生具有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的基本语法结构的知识,即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这种与生俱来的知识通常被称作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而这种与生俱来的语法结构只需要辅以不同的语言参数(parameter)就可以生成出不同的具体语法形式。
如果用我们熟悉的语言学理论解释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生来就具有语言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具体实现形式就是语言行为。以游泳来举例,李明会游泳,那么就是具有游泳的能力,如果李明现在正在河里游泳就是实现游泳行为。如果李明现在在睡觉,他还有游泳能力或者游泳行为么?即使李明现在在睡觉,他依旧具有游泳能力,而只是没有游泳行为。那李明什么情况下会丧失游泳能力呢?比如他出了车祸,睡觉中风,身体器官的残缺势必会导致游泳能力的丧失。以此迁移到我们的语言上语言也是一样的。即使我们现在没有使用语言,也同样具有语言能力,如果大脑中位于前脑的布鲁卡区(Broca’s aphasia)和位于后脑的威尔尼克区(Wernicke’s aphasia)受到了损害,我们同样也会丧失语言能力。
那么大家可以思考第一语言的LAD是否适用于二语习得的研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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