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金融硕士: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
发布日期:2019-11-06 14:23:14 来源:四川中公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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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独立的货币发行制度,以维持货币的稳定。这里包括了三层含义:
一是货币发行权必须好度集中于中央银行,必须由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不能搞多头发行,不能由政府或财政来发行,也不能由中央银行和财政及其他部门来共同发行。
二是一定时期内,中央银行发行多少货币,什么时间发行,货币的地区分布、面额比例等,应由中央银行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自行决定,而不应该受来自政府或其他部门以及党派、个人的干扰,以保证中央银行独立地发行货币,从而保护货币的稳定。
三是中央银行不应在政府的干预和影响下搞财政发行,也没有向财政长期地提供资金或为财政透支的义务。也就是说,中央银行应按经济的原则独立地发行货币,不能承担财政透支,不能在发行市场上直接购买政府公债,不能给财政长期融通资金,不能代行使其他应由财政行使的职能,以保证货币发行权牢固地掌握在中央银行手中。
2、独立地制定或执行货币金融政策。这里包括了以下几个内容:
一是货币政策的制定权和操作执行权,必须是掌握在中央银行手中,而不是掌握在政府及政府其他部门的手中。当然,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必须体现或考虑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及意图,尽可能地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保持一致性,但是在货币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好度的独立性,不受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干预。只要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没有违反国家的总体经济目标和其他的大政方针,政府和其他部门、党派、个人均无权干涉中央银行的政策行动。
二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上与政府发行分歧时,政府应充分尊重中央银行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意见,尽可能地采取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讨论问题的方式来解决,以防止由政府对中央银行的行政干预而造成宏观决策的失误。
三是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可能给予配合,以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而不应采用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来抵消货币政策的作用。
3、独立地管理和控制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中央银行应在国家法律的授权和法律的**下,独立地行使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管理权、控制权和制裁权。
所谓管理权,就是说中央银行有权管理金融市场的交易,有权管理金融机构的建立和撤并,有权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经营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出一些具体的规定。所谓控制权,就是说中央银行有权把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置于自己的监督和控制之下,使整个金融活动按货币政策的需要而正常地进行。
所谓制裁权,就是指中央银行有权对违反金融法规、抗拒管理的金融活动和金融机构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制裁。此外,中央银行在行使上述权力时,不应受到来自政府或其他部门的干扰。
中央银行保持的独立性只是相对的。
独立性是相对的,是指:
第一,中央银行要为政府服务,特别是在政府债务的筹集与管理方面给予支持,而不能完独立于政府不受其约束,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只是一个子系统,央行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要服从社会经济大系统的运转;
第二,中央银行作为具体制定和贯彻执行宏观货币政策及相关措施的机构,要以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为根本目标,遵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货币信用规律,要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特定阶段需求的货币政策措施,这就客观上要求央行与其他部门协调与配合,特别是要与财政部门建立系统的调节机制。
四、中国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1、目标独立性不强。
2、决策独立性不强。中国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效果与财政部、建设部等部委的经济产业政策密切相关。中国人民银行只享有一般货币政策事项的决定权,对于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及汇率等重大政策事项只有制定权和执行权,但是终决策权属于国务院。
3、法律独立性不强。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把稳定币值作为中央银行首要的或的目标并取得较佳效果的国家,其央行的法律地位却比较好。中国银行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管理金融业的行政职权;另一方面它拥有资本,可以依法经营某种业务。
4、操作独立性不强。目前央行掌握的调控工具,较多的是体现在总量方面,结构性调控工具较少。虽然近惩罚性定向票据的发行显示了出央行政策工具正在日渐多元化、丰富化,且不需国务院的批准,但是作为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金融稳定的维护者和后贷款人,央行承担了巨大的政策成本。
五、如何增加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明确货币政策目标,增加货币政策工具的可操作性。我国应立法规定稳定物价为人民银行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克服法律目标双重性,降低实际目标多重性的可能。增加货币政策工具可操作性是人行增加实际独立性的客观需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特别是货币市场,有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从而增加货币政策操作工具、操作目标及其中介目标变量的市场化程度,增加央行操作独立性。
2、适度加强央行政治独立性,控制政府间接融资。加强央行政治独立性能从根本上将中央银行和行政当局隔离,进而更好的将整个银行金融系统与行政当局隔离,这样才能更好的达成目标和经济独立性。政府财政规模较小时,在财政政策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就需要货币政策的配合,但是如果政府财力雄厚,央行就可依据经济的现实状况独立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加强法律与制度建设,明晰央行和财政之间的融资关系。逐步取消财政性再贷款,限制货币性再贷款,规范稳定金融再贷款,使人民银行发挥后贷款人的作用。
3、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汇率改革。由于套利机制的作用,资本项目管制的有效性在不断下降,体现在短期资本流入的规模和频率在不断增加,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央行不得不进行大量对冲操作,货币供给中外汇占款的比重不断增加。这从客观上挤占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空间。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实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仅会增加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且会增加资金流动的效率,有利于中国金融开放和金融系统效率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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