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对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经济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公示复试成绩(详见附件1)、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2)。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果对入学成绩或拟录取名单有疑问,请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致电或致信反映:
联系电话:见官网;邮箱:见官网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请在4月14日前,以“专业+身份证后四位+姓名”的验证信息,申请加入QQ群:
2023级科硕群 QQ群号:514134779
2023级金融、应用统计专硕群 QQ群号:513203977
二、政审表和调档函
1、调档函的获取: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含推免生)需领取调档函,调档函的邮寄信息会在上面QQ群里统计。
2、政审表的出具: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政审。政审表请直接下载附件3。考生联系所在单位下载政审表,填写并加盖公章。
3、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北118 吴老师收,联系电话:见官网,邮编:见官网。
4、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4月30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5月15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本校的考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
三、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奖助金评定
请留意录取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8日
附件【附件2:经济学院学院2023年硕士拟录取名单公示-全日制.xlsx】
附件【附件3:四川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doc】
原标题:经济学院关于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招生入学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sesu.scu.edu.cn/info/1003/97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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