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税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调节贫富差距,但前提是必须以家庭年各项收入的总和计征,也就是我们说的综合税制。如果个税按个人月工资计征,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非常有限,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逆向调节”,也就是说,个税反而让贫富差距加大了。
假如有一个5口之家(父母、妻子没工作,孩子上学),只有一人就业,月工资是4000元,他要养活5口人,父母、老婆、孩子和自己,人均不到1000元, 但他需要交纳个税86.2元.另一个S口之家S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2500元,也就是人均2500元,但他们都不需要纳税。这就是目前税制的弊端,同样是5口之家,家庭收入4000元的要纳税,家庭收入12500元的反而不纳税。这显然有失公平。
这只是对有固定收入劳动者的不公,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劳动者来说影响更大。大学生暑假打工一个月,获得报酬2880元,也需要交纳个税,其实这2880元就是这个学生全年的收入,平均月收入只有240元,但却需要纳税!从事建筑、装潢等的个体劳动者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年才收到一次劳务报酬,现在也要按一个月所得计税,由于个税是累进税率,几个月的劳动报酬按一个月计征要适用更高的税级税率,这就要多交很多税。由于个税制度的严重缺陷,单纯提高“起征点“只能让这种不公更加不公。因此推进税制改革已刻不容级,必须改成以家庭年收入计征。

考研实用工具推荐
1、考研院校专业匹配查询系统
2、近4年全国各在招院校专业复试分数线查询
3、历年调剂信息查询
4、历年各院校专业目录查询
5、历年各院校报录比查询
6、历年各院校参考书目录查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