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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09 14:56:50 来源:河南科技学院
(十)体检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请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
(十一)关于“硕师计划”推免生
已录取的2020级“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参加统考生复试,如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务于5月10日前向录取学院和研招办提交书面报告。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毕业之日有受过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二)关于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6月5日之前,若有充足的合格调剂生源,就不再安排破格复试。若完成不了招生计划。就及时通知相关考生,参加破格复试。
(十三)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5、严肃考风考纪。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工作
(一)接受调剂生的学科专业或领域
2020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有缺额,可以接受考生调剂(详见我校发布的调剂信息)。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已完成。鼓励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上线考生调剂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领域)。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还包括全日制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学习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0日到6月30日。
我校按规定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我校相关招生学院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24小时)回复确认。
(四)我校考生调剂外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在我校无法录取的情况下,考生可按照教育部2020年的调剂政策和要求,申请调剂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积极组织推荐调剂工作。
为方便考生调剂,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于考生复试结束后尽早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六、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学院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诉。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三)录取程序
1、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最终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排名:各学科、专业(领域)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在前。调剂志愿考生按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排序。
原则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复试合格的考生,应全部予以拟录取。研究生处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分配的招生指标,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招生指标范围内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若排名靠前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接受“拟录取”,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顺延“拟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
2、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准考证号、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复试的各项成绩及总分、加权总成绩及其排名、拟录取专业、学习形式等信息。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大力推进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大力推进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考生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六公开,确保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须于6月10日下午6∶00前将拟录取名单、面试登记表、复试登记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通知考生在7月20日之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考生不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等资格审查材料所造成的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5月6日 | 上午12∶00前,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调整方案报研究生处 |
| 5月7日以前 | 各二级学院发布复试考生名单,电话通知一志愿上线考生做好复试准备。 发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
| 5月10日以前 | 各二级学院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 5月10日前 | 放弃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录取学院和研招办提交书面报告。 |
| 5月8日-5月14日 | 远程面试系统测试、培训。 |
| 5月15日以前 | 召开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
| 5月14日 |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将专业知识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
| 5月15日-5月20日 | 各二级学院网络远程复试。 |
| 5月25日-6月5日 | 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
| 5月20日-6月30日 |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待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 |
| 6月5日 | 截止到6月5日,对于仍没有完成计划分配指标的专业(领域),学校将统一收回进行重新分配,分配给生源充足的学科及专业领域。 经过充分调剂,若还完不成招生计划,启动破格复试。 |
| 6月10日 | 下午6∶00前,将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小组、招生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拟录取名单、面试登记表、复试登记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
| 6月30日 | 完成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上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 7月份 | 河南省招生办确认录取数据后,寄送考生录取通知书。对拟录取的校外考生寄发“调档函”。 |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3040863、3693027、3040150
地址:校行政办公楼301室
举报监督电话:
校 纪 委:3040279,投诉信箱:jiw@hist.edu.cn;
研究生处:3040150,投诉信箱:yjsc10467@163.com。
2020年5月7日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docx]
(请在原文链接内查看附件)
原标题:河南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原链接:http://yjsc.hist.edu.cn/two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37&wbnewsid=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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