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两部分。专业综合课笔试总分40分,内容包括《电机学》(第5版,李发海著,科学出版社)、《电力系统分析》(包括《电力系统稳态分析》(第3版、陈珩著、电力出版社)和《电力系统暂态分析》(第3版、李光琦著、电力出版社))、《电力电子技术》(第5版,王兆安著,机械工业出版社)、《自动控制原理》(第6版,胡寿松著,科学出版社)四部分,每部分内容各占10分。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6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笔试和面试要求
专业综合课笔试时间120分钟,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学硕组和专硕组两组,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教师当场给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笔试答卷和面试记录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复试完毕后,笔试试题和面试记录本在本学院保存一年。
四、复试预通知
以上复试的办法及标准应在给考生的复试通知书上明示。
五、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按学校规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应在给考生的复试通知书上明示。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院。
六、复试结果
学院应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七、未尽事宜
本方案适用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由电气学院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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