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经9月中旬各研招院校会陆续出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等相关研招资讯,参加2025考研同学们需要重点关注教育部发布的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华中科技大学发布的2025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人数、最新的初试考试大纲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
2024考研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10。这一阶段主要是针对应届毕业生!
正式网上报名
网上正式报名的时间为 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同样每天9:00-22:0010。所有考生都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进行报名。
2025年考研报名时间:
虽然还未正式公布预报名与正式报名时间,但根据一些已经发布招生简章院校上内容显示今年报名时间
预报名:2024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正式):2024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注:仅供参考,具体报名时间以官方发布为准)

2025考研华中科技大学报名条件
参考2024年华中科技大学招生简章里的具体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 2 年以上 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有国家考试 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 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 考。我校可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招生目录。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 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 .符合第十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 .符合第十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 .符合第十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 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经 5 年或5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十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 .符合医师资格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生。
3 .符合最新的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的要求(注: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不得重复申 报)。
第十五条 我校 2024 年招收单独考试的专业仅包括(1)法学院:法学[0301]各专业方向; (2)管理学院:经济法学[030107]的国防知识产权方向。录取类型均为非全日制学术学位, 定向就业。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十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 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 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 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 员。
3.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向报考院系提交有关材料以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 口支援计划等)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国家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规定。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 计划硕士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 更改。
第十七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 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并参加我校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推免生接收办法。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考生的推免录取 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 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统”报名。
第十八条 残疾考生如报考我校,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可于报 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研招办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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